2025廣西貴港市平南法院招聘6人公告

更新: 2025-05-12瀏覽:221次

本文簡介: 本次招聘崗位為書記員5名,司法行政人員1名。

根據工作需要,平南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6名,其中書記員5名,司法行政人員1名?,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則

(一)德才兼?zhèn)湓瓌t;(二)公開公正原則;(三)平等競爭原則;(四)擇優(yōu)聘用原則。

二、招聘職位及名額

本次招聘崗位為書記員5名,司法行政人員1名。

書記員崗位主要職責:擔任案件記錄、送達、卷宗整理歸檔等有關書記員方面的輔助性工作。

司法行政人員主要職責:處理計算機、打印機、復印機等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故障排除,路由器、交換機等網絡設備的配置和管理等工作。

三、招聘條件

(一)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、道德品行、專業(yè)能力和職業(yè)操守;2.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??萍耙陨蠈W歷(2025年應屆畢業(yè)生可以報考,但需提供在讀學歷層次證明,且畢業(yè)時須取得相應學歷證書);3.年齡為18-30周歲(1995年5月7日-2007年5月7日期間出生),書記員崗位具有法學專業(yè)學歷或法律工作從業(yè)經歷人員,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(1990年5月7日之后出生);4.熟悉計算機操作,具有一定的計算機中文錄入能力;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6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
(二)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.曾受過刑事處罰、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;2.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團辭退的;3.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;4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,尚未得出結論的;5.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(yè)道德、品行不端,且造成不良影響的; 6.具有其他不宜錄用情形的。

四、薪酬待遇

試用期期間,實行試用期工資。轉正后,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組成,單位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另繳納單位承擔的“五險”部分。

五、招聘程序

(一)報名

1.報名時間

2025年5月8日起至5月13日下午6:00前截止(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)。

2.報名所需材料

(1)《平南縣人民法院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》(詳見附件1);

(2)本人身份證;

(3)戶口簿;

(4)學歷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;

(5)近期生活彩色照片一張;

(6)《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詳見附件2)。

3.報名方式:采用網絡方式報名,不組織現場報名。

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《平南縣人民法院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》。其中,學習和工作簡歷從高中寫起,在時間段上須連貫完整。

應聘者將上述報名所需證件、承諾書簽字的掃描版、報名表電子版以及照片壓縮打包后(備注姓名+應聘崗位)發(fā)至政治部郵箱: pnfyzgk@163.com,聯系電話:0775-7865729。

4.報名所提供的資料及填報的信息務必真實,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。網絡傳送的資料必須確保圖片清晰、不變形,原件待進入面試后復核。

(二)資格審查

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。報名結束后,統(tǒng)一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,確定參加專業(yè)技能測試人員,并通過電話、電子郵箱或手機短信方式通知(未收到測試通知者,即未通過資格審查,不再另行通知)。

(三)測試和面試

對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,由本院組織相應技能測試和面試。具體測試和面試的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
(四)體檢和考察

根據報名條件和測試面試總成績,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選,進入體檢程序人選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為1:1,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。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進行,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修訂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(試行)>及<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>有關內容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執(zhí)行。

報考者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,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、道德品德、崗位匹配等。根據工作實際,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。

(五)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

綜合招聘條件、測試及面試結果、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,確定擬聘用人選,并將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天。公示期滿,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確定為被聘用對象。

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、考察不合格、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,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。

(六)試用期管理

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試用期為3個月。試用期結束考察合格,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。

六、其他事項

(一)在本次招聘中,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,期間如有聘用人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空缺的,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。

(二)在招聘過程中,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、弄虛作假的,一經發(fā)現證實,取消聘用資格,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。

(三)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
(四)招聘崗位辦公地址及電話:平南縣人民法院,平南縣平南街道龔州大道499號,咨詢電話:0775-7865729,監(jiān)督投訴電話: 0775-7831865。


本文關鍵: 貴港市平南法院招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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