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中級法院待遇如何 桂林法院招聘條件
- 作者:大嘜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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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在每個城市之中都有很多的法院,除了高級人民法院以外,也會有很多的中級人民法院,而在中級法院當中也有很多的崗位在進行招聘,大家也會好奇桂林法院工作人員待遇如何,今天小編給大家搜集了有關內容,將圍繞中級法院展開其他內容講述,給大家介紹了桂林法院的招聘條件,以及桂林法院招聘的崗位有哪些崗位職責,幫助大家全面了解桂林法院的工作,快來一起了解吧。
一、桂林中級法院待遇如何
根據(jù)網(wǎng)友分享統(tǒng)計,中級人民法院平均工資為4471元/月,其中37%的工資收入位于區(qū)間3000-4000元/月,12%的工資收入位于區(qū)間3000元/月以下。據(jù)分析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,中級人民法院年終獎平均13560元。
工資待遇:
工資收入:月薪:3000元;年終獎:20000元。
五險一金:有社會保險(5險);有住房公積金。
上班時間:基本準時下班;周六周日偶爾加班。
二、桂林法院招聘條件
(一)招聘條件
1.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。遵紀守法,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,服從安排,愛崗敬業(yè);
2.大專學歷限法學專業(yè),本科以上學歷不限專業(yè);
3.年齡在35周歲以下;
4.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計算機運用能力;
5.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1.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;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;
3.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(yè)道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;
4.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;
5.其他不宜招聘的。
三、桂林法院招聘崗位崗位職責
桂林市臨桂區(qū)人民法院關于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:
根據(jù)工作需要,我院需招聘5名聘用制書記員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崗位職責:
聘用制書記員按照法院書記員規(guī)章制度進行管理,履行書記員的崗位職責,即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: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,告知開庭時間、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,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;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,宣布法庭紀律;負責案件庭審、調查詢問、合議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記錄工作;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,交付印刷工作;負責法律文書送達工作;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、裝訂、歸檔、掃描等工作;完成我方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以及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職責。
目前,桂林法院的待遇情況,小編已經(jīng)給大家提供了詳細的內容,可以了解到其平均工資以及待遇,希望能夠讓大家滿意。另外,桂林法院招聘的條件小編重要提供了其要求以及不予聘用的情況,希望大家可以自行比較,看是否滿足要求。最后,關于招聘崗位的崗位職責,小編也給大家提供了聘用制書記員的崗位內容,希望大家滿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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