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產假期間生育險薪資有多少錢 產假工資是拿底薪嗎
- 作者: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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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假,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,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。產假作為在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,是不可以被任何人剝奪的,但是同樣的想要享有這項權益,也是需要有一些證明申請材料,經過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無誤之后,才可以開始正式享受產假,根據各個省市以及用人單位要求,具體的申請資料也會有一些細微差別,大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,提前準備好這些資料,不要耽誤了產假的休息。我們來看看桂林產假期間生育險薪資的相關信息吧。
桂林產假期間生育險薪資有多少錢
1、首先,產假期間公司發(fā)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(fā)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。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:月繳費工資/30天×產假天數。
2、如果單位有交社保,產假期間企業(yè)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,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,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,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。但是,若企業(yè)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于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,那么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,企業(yè)需要予以差額補足。
3、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,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(fā)放工資。中國《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、產期、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。產假工資規(guī)定:產假,工資應全拿。
二、生育津貼
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對職業(yè)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,給予的生活費用。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。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:一是,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(tǒng)籌的地區(qū),支付標準按本企業(yè)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,期限不少于98天;二是,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(tǒng)籌的地區(qū),生育津貼由本企業(yè)或單位支付,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,期限一般為98天。部分地區(qū)對晚婚、晚育的職業(yè)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。
產假工資是拿底薪嗎
不是。懷孕7個月以上,如工作許可,經本人申請,單位批準,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。部分屬于地方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必須給假的情況,單位應批準其休假,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(fā)工資標準的八成發(fā)。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,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(fā)員工,然后生育津貼下來,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,剩下的還是歸企業(yè)。
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(guī)定》第七條
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,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;難產的,增加產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個嬰兒,增加產假15天。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15天產假;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,享受42天產假。
通過以上內容,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婦女在休產假期間工資發(fā)放的相關規(guī)定,屬于我們的權利,我們一定要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,歡迎大家下載桂聘APP來找工作呦,里邊有豐富的工作種類任大家挑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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