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加油站、加氣站、清潔能源開發(fā)利用的投資;批發(fā)(無倉儲):乙炔、丙烷、汽油、柴油、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、正丁烷、甲醇(憑許可證經營,有效期限2017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);銷售:石油制品、燃料油(以上兩項除危險化學品);管道 工程(除國家有專項規(guī)定外,憑資質證經營);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;商務信息咨詢、企業(yè)管理咨詢、市場營銷策劃與咨詢、網絡信息咨詢服務;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(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