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可項目:建筑勞務分包;建設工程施工;公路管理與養(yǎng)護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一般項目: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;對外承包工程;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(fā)展;建筑工程用機械制造;建筑工程用機械銷售;建筑材料銷售;建筑材料生產專用機械制造;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;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;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;新材料技術研發(fā);通用設備制造(不含特種設備制造);專用設備制造(不含許可類專業(yè)設備制造)。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